答
1、外村人购买本村宅基地房,买卖合同无效。
这个问题在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》《房屋登记办法》等相关法规中有比较明确的规定,即宅基地住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之外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,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,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,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。
2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,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归谁?
实践中争议较多,出卖人因房屋涨价、拆迁补偿等原因主张合同无效,要求返还房屋或拆迁补偿款的,法院在判决中会考虑根据案件实际情况,合理确定过错大小,平衡双方的利益,避免出现利益严重失衡的情况。
3、建议合同约定,如遇到拆迁的补偿款如何分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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